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批次已经开启,为确保奖助、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9月7日16点前:各班召开班会民主推选出班级测评小组,每班小组成员7人,单数,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小组成员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辅导员处。
2.9月8日:各班测评小组认真讨论综合素质分的评定标准,辅导员系统中设定好小组成员以后及时登录系统给班级同学进行打分。
3.9月8日-9月13日: 在班主任指导下,测评小组审核加减分证明材料、综合测评加减分登记表,依据细则加减分。如有界定不清楚或者附加分细则未涵盖在内的特殊情况,测评小组不要擅自处理,及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组决定。附加分统计结果必须向全班同学公示并签字确认。
4.9月14日:各班测评小组填写综测附加分汇总表,经班主任、测评小组审核后,与附加分证明材料、加减分登记表一同交至409办公室。
5.本次综合测评结果将于9月20日左右在学工系统中进行公示,届时请各位同学登陆查看。
本次综合测评使用新学工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新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指导手册》(附件5)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测评小组克服困难,保质保量,认真负责、有条不紊的完成本班测评工作,如有任何问题请与辅导员联系。
附件1 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