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教学实践基地: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临床教师、护理教师、医学科研系列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医[2021]10号)》(附件1)要求,护理学院将开展临床护理教师教授、副教授职称评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类别
本次职称评聘类别包括:临床护理系列教授、副教授;护理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待制度完善后再组织实施。
二、申请范围
已准入的临床护理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在职在岗且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三、评聘条件要求
评聘条件按照《兰州大学申请临床护理教授、副教授职称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基本要求规定(试行)》(校人〔2019〕194号)的规定执行(附件3)。
四、评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请。本年度仍使用线上职称评审系统开展职称评聘工作。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评聘”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应材料(职称评聘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填报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请申请者从兰州大学网站首页“信息服务门户”进入“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登录账号:个人邮箱前缀,登录密码:个人邮箱密码),在“快速导航”中的“人力资源系统”栏目进入“职称评聘-个人申报列表”相应子系统进行申报,同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校外同行评议送审材料等,其中论文提供文献数据库下载版,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中有著作的,请扫描除著作正文以外的其他部分。本次评聘所涉及业绩成果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申请人在职称评聘系统进行个人申请过程中,如遇邮箱登录密码忘记问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教师反映问题服务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二)基地审核。申请人所在基地党支部依据《兰州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工作细则》,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操守、工作作风等方面对申请者做出鉴定意见。各中层党组织负责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院党委审查意见。
以各基地为单位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包括证明材料)和思政鉴定意见于2022年1月10日交至护理学院办公室418路琛老师。
(三)护理学院审核。护理学院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资格、教学能力、业绩等进行全面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并经护理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推荐人选公示5天后,于1月20日前上报医学部。
联系人:护理学院:张宏晨18153630523
网络技术支持:马兴良 18919025808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临床教师、护理教师、医学科研系列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医[2021]10号)
附件2关于公布2021年度临床护理教师准入人员的通知(校医[2021]6号)
附件3兰州大学申请临床护理教授、副教授职称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基本要求规定(试行)(校人〔2019〕194号)
注:附件1-3不上网,请各临床实践基地护理部由OA转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