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20〕76号)及《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细则》 (校研发〔2021〕11号) 的有关要求,拟开展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以下简称“行业导师”)选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条件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遴选条件按照《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执行,符合条件者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行业导师由研究生导师推荐,每位导师推荐人数不多于5人,申请者填写《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各单位护理部对申请者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基本条件进行考察并给出鉴定。
3.学院从专业能力、指导水平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由学院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遴选并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推荐名单,报送至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实验楼(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4楼418办公室。联系人:林楠;联系电话:0931-8511031。
附件:
兰州大学护理学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