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护理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字体大小 T |T

    各年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评优管理办法》(校研〔2020〕35号)及《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校研〔2023〕106号),现将护理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型

    1.个人评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等三项个人荣誉。

    2.集体评优: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等三项集体荣誉。

    二、评选范围

    1.个人评优的参评范围为除2023级新生外的全体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2022-2023学年有违纪行为,拖欠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2.集体评优的参评范围为在学校登记备案的研究生宿舍、班级和其他集体组织。研究生新生组成的各类集体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022-2023学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3)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2022-2023学年思政课成绩为合格以上。

   (5)热爱劳动,完成一项研究生“三助一辅”的工作。

   (6)在校期间已获得过相同奖项的不能重复参评;本学年度各类奖项可以兼评。

    2.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品行高尚,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且取得了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热爱生活,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劳动。

   (2)优秀研究生标兵: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品学兼优、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表现优异,有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3)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强;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踏实肯干,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

   (4)研究生优秀班级: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班集体富有凝聚力,同学之间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积极参加文体和实践活动。

   (5)研究生先进集体: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风引领等某一方面获得突出成绩。

   (6)研究生文明宿舍:积极配合学校研究生公寓教育管理,宿舍环境安全、文明、卫生;舍风优良,宿舍成员团结和谐,科研和创新实践成绩优良。

    四、评选名额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优秀班级在个人申请阶段不做名额限制。

    2.学校指导的校级研究生干部队伍单独下达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

    3.优秀研究生标兵应从优秀研究生中推荐,其他各类研究生荣誉可以兼评。

    五、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12月4日-12月7日18:00)

   (1)符合条件的同学将汇总表(附件1、2)提交至wuyn2023@lzu.edu.cn。

   (2)同时,所有申报同学须在研综系统进行申请。

    1)个人评优类申报人需在系统上传“各类证书扫描件支撑材料pdf版”。

    2)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的学生须同时提交申报优秀研究生。

    3)集体评优类由申报集体指定1名负责同学进行系统申报操作,“支撑材料pdf版”可根据需要上传(文明宿舍申报统一填写:城关校区四分部1-1(男)/1-2(女)号楼XXX)。

    2.学院评审阶段(12月8日-12月11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3日前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研工部审核。

    3.学校审核、公示,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4.各环节严格执行评优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5.电子版材料报送、系统申请请于规定时间完成。

    六、表彰和奖励

    对获评各项荣誉的研究生个人和集体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研究生优秀班级、先进集体额外奖励集体活动经费,研究生文明宿舍额外奖励学习生活用品。

附件1兰州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个人评优初评汇总表

附件2兰州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集体评优初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