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兰州大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扩充导师队伍,根据研究生院相关通知,拟开展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按照《兰州大学护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要求》(附件1)执行,符合条件者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兰州大学护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要求的申请者填写《兰州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项,该项内容视为无效。申请表填写时请注意填表说明和时间期限,过期的项目和成果请勿填写。请注意保持表格样式不修改、不窜页,填错的将返回重新填报,涉及归入导师个人档案,请务必仔细填写。
2.各单位对申请者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单独提供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的详细证明。
3.各单位填写《专业学位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护理部公章后,推荐至护理学院。
4.护理学院对申请者的任职条件、业绩成果等进行审查。
5.护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遴选并确定推荐名单。
6.护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名单,经公示后报送至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
2.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实验楼(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4楼418办公室。联系人:林楠;联系电话:0931-8511031。
附件3:专业学位导师推荐汇总表
兰州大学护理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