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对象
1.2021年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护理专业且符合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单独考试);
2. 符合兰州大学调剂原则且已学院审核通过的预调剂考生。
三、调剂原则
1.符合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护理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兰州大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按照“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原则,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4.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5.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2021年护理专业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如复试前14天有国(境)外出行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史,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史的考生,需上报学院,可申请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兰州市和兰州大学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即日起需进行每日一次体温监测,复试报到时需提供个人签名的体温监测表(见附件1)、活动轨迹说明书(见附件2)及健康码。
复试过程中均须佩戴好口罩,进入学院前需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行现场复试。如复试期间出现体温超过37.3°C的考生不得继续参加现场复试,须立即前往医院发热门诊检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材料审核、笔试、面试等过程中,须在指定区域活动,禁止聚集聊天,排队间隔至少1米。
(二)现场复试
1.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21年3月27日(周六)上午9:00-12:00。
(2)报到地点:兰州大学护理学院(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教学实验楼中楼梯二楼楼梯口。
(3)收费标准及方式: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50元/人次,于复试前统一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费,专款专用。
(4)提交证件材料
①提供防疫期间健康出行码、体温检测表(见附件1)、活动轨迹说明书(见附件2)(26日发送至邮箱linnan@lzu.edu.cn);
②《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④《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和《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件4)考生本人签字后原件。
⑥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⑧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⑨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2.笔试与面试
(1)笔试
①形式:专业课综合测试(科目:护理学导论、护理研究),闭卷,2小时,满分100分。
②时间:2021年3月27日(周六)下午13:30-15:30。
③地点: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以下简称教学楼)103、104教室。
注: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
(2)面试
①面试内容及权重: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实践技能测试占20%、专业综合能力考察占6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20%。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严禁他人代填代签。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面谈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面试时间:3月28日(周日)8:00-18:0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④地点: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教学楼2楼实验实训中心,考生着护士服进行考试;专业综合能力考察、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教学楼4楼417、42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教学楼3楼320。
(三)网络远程复试
本人申请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拟采用“钉钉”平台进行网络复试。
1.资格审查
(1)提交证件材料:除健康出行码、体温检测表、活动轨迹说明书外,其余同现场复试所需提交的材料。
(2)收费标准及方式:同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察、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察、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考核方式
①专业知识考察:科目:护理学导论、护理研究;形式:“双机位”网络考查方式,闭卷,2小时,满分100分。
②专业实践技能测试:随机抽选1个案例,考生回答与案例有关的问题,并口述该案例中需执行的护理操作流程。
③专业综合能力考察:考生回答复试组老师提出的开放性问题。
④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随机抽选1个英语片段,朗读并翻译该片段。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思想政治考核小组以开放性问题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见附件5)。
(四)复试成绩
1.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10%+复试面试成绩×40%,(初试成绩总分/5为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考察成绩×60%+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2.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3月28日
方式:在护理学院4楼公告栏和护理学院网站同时发布。
五、拟录取办法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后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名和录取按考试类型(统考、单独考试)分类进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60分);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注: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六、录取类别确定
(一)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四)拟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
七、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
1.考生在复试期间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调剂咨询电话:护理学院:0931-8511031
十、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554085
邮箱:xujie@lzu.edu.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4楼405室
邮编:730030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440
信箱:yzb@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38室
邮编:730000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重要提醒:兰州大学护理专业研究生复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护理学院网站(http://nursing.lzu.edu.cn)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兰州大学护理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