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护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名单确定
申请调剂到兰州大学护理学院,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护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线上复试的复试形式。复试由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生在限定时间内作答。
(二)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定于4月9日-10日进行。
(一)复试前工作流程
1.公布复试名单:
学院在4月8日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分组与面试顺序)(见附件5)及学院联系方式。
2..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前,将以下材料填写完毕(工作证明须加盖公章)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于4月9日上午考前培训时发给培训秘书,资料不全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和《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件2)。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附件3)。
专项计划及享受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参见《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3.报到与考前培训:
时间:4月9日上午9:00-12:00。
形式:线上进行。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和钉钉软件,提前熟悉网络应试平台使用指南(考生版)(附件6),在指定时间加面试秘书钉钉号(见附件5分组信息)。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生,在复试前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附件4),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流程
1.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2.复试安排
(1)复试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4月9日,14:00-16:00,共2小时。
考试内容:专业课综合测试(科目:护理学导论、护理研究)。
(2)面试: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时间:4月10日,8:30-18:3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4月10日,8:30-18:30
3.面试安排:
共分为2组专业面试和1组思政面试,专业面试组安排不少于5名评审老师。
面试流程:
1)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由复试组秘书现场核验。
2)考生进行专业综合能力考察、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线上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
4)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4.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等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考察成绩×8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公布时间:4月10日
公布方式:在护理学院网页对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四)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八)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护理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九)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考生须严格按照学院要求提前调试网络环境、安装指定复试软件并布置符合规范的复试场所,未按要求完成准备、不具备合格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本次复试。复试期间(含笔试、面试全过程),若考生任一监控机位出现中断、掉线、卡顿等情况且累计时长超过 3 分钟,我院有权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本次复试成绩作废。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nursing.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511631
电子邮箱:xygjy@lzu.edu.cn
联 系 人:许老师
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4楼418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554085
电子邮箱:xujie@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护理学院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