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对象
(一)2023年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护理专业且符合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二)符合兰州大学调剂原则且学院审核通过的预调剂考生。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兰州大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用拟招生计划全日制培养方式40人,非全日制培养方式20人。
四、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
五、调剂原则
(一)符合学校相关调剂政策以及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护理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2023年兰州大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要求。
(三)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要求相同。
(五)按照“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原则,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须为“普通全日制”。
(六)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护理专业的全日制培养考生,可申请调剂为非全日制培养,参加兰州大学护理专业非全日制的复试。
(七)参加全日制兰州大学护理专业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参加兰州大学护理专业非全日制的复试。
六、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2023年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一)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
全日制培养方式:2023年3月31日(周五)上午8:30-12:00。
非全日制培养方式:2023年4月7日(周五)上午8:30-12:00。
2.报到地点:兰州大学护理学院(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教学实验楼四楼420会议室。
3.收费标准及方式: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50元/生,该费用于复试前统一通过学校缴费平台扫码支付(二维码见附件1),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4.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3)《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和《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件3)考生本人签字后的原件。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附件4)。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7)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护理专业的全日制培养考生,若申请调剂为非全日制培养,应于2023年3月24日10:00前提交《2023年兰州大学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5),需为本人手签字后扫描的PDF版,复试报到时提交纸质版(发送至邮箱:linnan@l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参加兰州大学护理专业全日制培养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若申请调剂为非全日制培养,应于2023年4月2日10:00前提交《2023年兰州大学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5),需为本人手签字后扫描的PDF版,复试报到时提交纸质版(发送至邮箱:linnan@l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
(1)形式:专业课综合测试(科目:护理学导论、护理研究),闭卷,2小时,满分100分。
(2)时间:
全日制培养方式: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13:30-15:30。
非全日制培养方式:2023年4月7日(周五)下午13:30-15:30。
(3)地点: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以下简称教学楼)101室。
注: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权重: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考察占8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2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严禁他人代填代签。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面谈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
全日制培养方式:4月1日(周六)8:00-18:00;
非全日制培养方式:4月8日(周六)8:00-18:00;
(4)面试流程:
1)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由复试组秘书现场核验。
2)考生进行专业综合能力考察、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4)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复试专家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5)面试地点:
专业综合能力考察、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教学楼424室、311室。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教学楼302室。
(三)复试成绩
1.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10%+复试面试成绩×40%,(初试成绩总分/5为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考察成绩×8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2.复试成绩公布
全日制培养方式公布时间:4月1日
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公布时间:4月8日
方式:在护理学院4楼公告栏和护理学院网站同时发布。
七、拟录取办法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后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名和录取按报考培养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类进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60分);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注: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八、录取类别确定
(一)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三)拟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
九、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
1.考生在复试期间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咨询电话:护理学院:0931-8511031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包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十二、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554085
邮箱:xujie@lzu.edu.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4楼405室
邮编:730030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168
信箱:yzb@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
邮编:730000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重要提醒:兰州大学护理专业研究生复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护理学院网站(http://nursing.lzu.edu.cn)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兰州大学护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