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提高本科和研究生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改进教学形式,规范课堂纪律,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2017年3月27日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兰州大学护理学院学生教学质量监督评价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心职责:
1.负责评价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促进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
2.针对反映集中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从学生角度进行分析研究;
3.收集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学习动态以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意见;
4.协助解答学生学习中的困惑,引导学生提高学习自觉性、主动性;
5.加强学生到课率、迟到、早退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6.经常征求学生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汇报;
7.完成学院安排的与提高教学质量相关的其他任务。
二、学生教学质量监督评价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徐婕
副主任:陈静、林楠、研究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
成员:研究生会学术部长,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各班班长、学习委员
学生教学质量监督评价中心自本决定颁布之日起开展工作。
护理学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