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本科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字体大小 T |T

各班:

根据《关于开展2022届兰州大学优秀毕业生和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学〔2022〕3号),现组织开展护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本科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届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兰州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6.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前20%。

(二)甘肃省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比例及要求

1.范围及名额

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评选1名。

2.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优良,诚信意识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体质健康。

(4)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在就业创业或者创新创业方面获校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3.其他要求:

(1)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复员后复学的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2022年春季入伍的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占2%的认定比例。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3月7日12:00前:每个班级根据上述评选条件推荐2名优秀毕业生(包括甘肃省优秀毕业生在内)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2.3月7日-8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结合推荐人选的综合条件、班团组织和党支部推荐情况,在征求辅导员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3.3月8日-10日:学院将推荐人选在全体学生范围内公示。

四、申请提交及材料报送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兰州大学护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本科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同时: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请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2.省级优秀毕业生请提交《2022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1)。

附件1-2

 

护理学院

2022年3月4日